贵局8月3日送达《审计报告征求意见书》已收悉,贵局派出审计组于2017年5月4日至6月15日,对淳安县发改局、淳安千岛湖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等8家单位2014-2015年度工程概(预)算执行情况做专项审计调查,并追溯到2011年度。由于贵局领导格外的重视和审计组认真负责,指出了发现存在概算执行力过低、预算审核不到位等问题。对《审计报告征求意见书》中提出的有关问题,集团认真进行核实和总结,为把每项问题予以整改落实,现将《审计报告征求意见书》中提到的问题作出说明并提出如下整改意见:
(1)第二幼儿园投资概算1650.28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415.67万元,财务决算实际投资金额为1612.57万元,概算总投资节约率为2.29%。工程建安费用预算超概算的根本原因一是上报的概算费用受政府资本预算制约后往下调,二是投资概算中对室外工程漏项及对建筑的周边关系没有考虑到位。
(2)龙门路至老茶厂支线道路改造工程,投资概算中建安工程费3398.67万元,财政预算审核为3546.32万元,超147.65万元。但项目概算总投资没突破。
淳安县第二幼儿园工程结算总计1451.77万元,概算中建安工程费为1415.67万元,工程费用结算超概算36.10万元。但项目概算总投资没突破。建议此条不予列入报告。
(1)千岛湖镇辉照山市民广场景观工程,按代建合同明确项目前期流程由千岛湖镇镇政府实施。
(2)县第二幼儿园因在方案深化和施工图阶段,使用单位未考虑装修,图纸注明装修二次深化设计。在该项目工程开始实施后,使用单位提出该幼儿园要满足星级要求,并以书面形式提交, 超出的概算中有150万是第二幼儿园深化的费用,该费用在淳发改投资【2014】8号文件中明确。
造成以上问题的根本原因是前期使用单位考虑不到位,在建设周期中各行业规范要求更新造成增加投资等。
1.设计图纸前后矛盾造成预算编制错误。千岛湖生态系统监测站工程,设计单位为浙江五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在幕墙工程项目施工设计说明中要求铝合金窗户为氟碳三涂铝合金型材,建筑节能设计专篇中窗户采用断热铝合金中空玻璃(6mm中透光LOW-E +12空气+6mm透明),但在门窗表及门窗大样中又要求铝合金门窗采用断热铝合金中空玻璃6+9A+6。设计图纸前后矛盾造成预算审核错误,使得招标预算清单中特征为普通铝合金型材,玻璃为不钢化中空玻璃6+9A+6,实际施工时是按节能图纸实施的,由此造成变更增加71.00万元。建设方已按变更程序报批。
2.设计单位考虑不周造成变更。千岛湖中心湖区景观飘带“芳菲隐珠”节点工程,发现设计单位浙江佳境规划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在施工图设计阶段屋面做法设计不全、石材名称标注不详及地形考虑不周,导致项目实施阶段变更金额约179.00万元。
造成以上问题的根本原因是设计单位对各行业的新规范、新要求不能及时来更新、设计不周全。
1.建设单位问题导致变更。千岛湖中心湖区景观飘带“芳菲隐珠”节点工程,由于正值“百日大攻坚”,建筑设计企业为赶工期,在施工图未定稿情况下完成预算编制、财政预算审核及招标程序,导致项目实施阶段变更金额约65.00万元。
2.其他单位问题导致变更。龙门路至老茶厂支线道路改造工程,淳安千岛湖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前期与老茶厂保障性住房建筑设计企业沟通过路面标高,后来老茶厂保障性住房建筑设计企业抬高了室外标高但未告知淳安千岛湖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在路基开挖到位后,才发现此问题,由此增加路基塘渣回填3155.52(基层厚86cm),增加18.49万元。
(四)国有企业代建项目设备采购及自建项目存在监管线.国有企业建设项目中设备采购监管缺失。集团公司所有政府采购均委托县内具备政府采购资质的中介公司做公开分散采购,自2015以来政府采购县采购办均不予审批,集团公司对政府采购除委托有资质的中介公司做公开分散采购,还自行委托第三方中介复审。2.国有企业自建项目中预算审核无部门监管。集团公司建设项目中的预算审核、单位监管按财政性资金建设流程一样。
3.国有企业自建项目中重大重要变更出现监管真空。集团公司建设项目变更根据《淳安县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变更管理实施细则》、《淳安县政府投资项目工程违规变更责任追究暂行办法(试行)》的通知》及《关于逐步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变更管理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在招标文件、施工合同有关条款予以明确,严格按变更管理办法执行。
以上是集团公司对这次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反馈说明,如有不当请审计局领导批评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