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铝合金建筑型材国家标准GB 52376-2004第6部分 隔热型材

时间: 2023-10-16 13:27:44 |   作者: 新闻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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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中国铝材信息网,更新时间:2007-5-25 7:35:41,阅读:

  Wrought aluminium alloy extruded profiles for architecture

  本部分正文及附录C是参考prEN 14024:2000《隔热金属型材性能要求和测试试验》、AAMATIR-A8:1990《注胶式断热建筑铝合金型材结构性能》和ISO 4600:1992《塑料环境应力裂纹 球或轴压力试验方法》等标准做编制的。本部分附录A是参考泰诺风保泰(苏州)隔热材料有限公司标准编制的。本部分的附录B是参考美国亚松公司标准编制的。

  本部分主要起草单位:东北轻合金有限责任公司、广东兴发创新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坚美铝型材厂有限公司、佛山金兰铝厂有限公司、四川中新高科技实业公司。

  本部分参加起草单位:北京东亚铝业有限公司、泰诺风保泰(苏州)隔热材料有限公司。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何则济、葛立新、林洁、林光磊、王来定、陈敏、潘仕健、谢志军、黄冈旭、张中兴、戴悦星。

  本部分规定了隔热铝合金建筑型材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及合同内容等。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协议的各方面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一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部分。

  GB 5237.2—2004 铝合金建筑型材 第2部分:阳极氧化、着色型材

  GB 5237.5—2004 铝合金建筑型材 第5部分:氟碳漆喷涂型材

  通过开齿、穿条、滚压工序,将条形隔热材料穿入铝合金型材穿条槽内,并使之被铝合金型材牢固咬合的复合方式。

  浇注式 poured and debridged methodology

  把液态隔热材料注入铝合金型材浇注槽内并固化,切除铝合金型材浇注槽内的临时连接桥使之断开金属连接,通过隔热材料将铝合金型材断开的两部分结合在一起的复合方式。

  产品标记按产品的名字、产品类别、隔热型材截面代号、隔热材料代号、铝合金型材的牌号和状态及表面解决方法(用与该表面解决方法相对应的GB 5237.2~5237.5—2004分部分的顺序号表示,有色电泳涂漆型材也采用“3”标识其表面解决方法)、隔热材料高度、产品定尺长度和本部分编号的顺序表示。

  用6063合金制造的、供应状态为T5、表面分别采取了电泳涂漆处理和粉末静电喷涂处理的两根铝型材以穿条方式与隔热材料PA56GF25(高度14.8 mm)复合制作而成的A类隔热型材(截面代号561001、定尺长度6 000 mm),标记为:

  隔热型材A561001PA66GF25 6063—T5/3-4 14.8 ×6 000 GB 5237.6—2004

  用6063合金制造的、供应状态为T5、表面经阳极氧化处理的铝型材采用浇注方式与隔热材料PU(高度9.53 mm)复合制作而成的B类隔热型材(截面代号561001、定尺长度6 000 mm),标记为:

  隔热型材B56100lPU 6063-T5/2 9.53X 6 000 GB 5237.6—2004

  隔热型材用的铝合金型材,应符合GB 5237.2~5237.5—2004和(或)YS/T 459—2003的相应规定。

  产品尺寸偏差应符合GB 5237.1—2004第5.4.1条~5.4.9条的规定,产品中部隔热材料按金属实体对待。

  4.5.1 产品纵向剪切试验和横向拉伸试验结果应符合表2的规定。需方对产品抗扭性能有要求时,可供需双方商定具体性能指标,并在合同中注明。

  4.6.1 穿条式隔热型材复合部位允许涂层有轻微裂纹,但不允许铝基材有裂纹。

  经供需双方商定,可不进行产品的性能测试,准许产品性能通过相似产品做推断(参

  需方对产品有其他特殊质量发展要求时,应供需双方协商,并在合同中注明协商结果。

  铝合金型材质量按GB 5237.2~5237.5—2004和(或)YS/T 459—2003的相应规定进行检测。

  产品尺寸采取对应精度的卡尺、千分尺、R规、塞尺、钢卷尺等工具做测量。表面经粉末喷涂或氟碳漆喷涂处理的产品,其横截面尺寸偏差需在去除表面涂层后测定。

  进行产品性能测试前,试样需在室温(23℃±2℃)、50%±10%湿度的试验室内存放48 h。

  室温:(+23±2)℃、低温:(-20±2)℃、高温:(+80±2)℃。

  室温:(+23±2)℃、低温:(-29±2)℃、高温:(+70±2)℃。

  试验夹具应能够有很大效果预防试样在加载时发生旋转或偏移,作用力宜通过刚性支承传递给型材截面,既要保证负载的均匀性,又不能与隔热材料相接触。试验装置示意图参见图1。

  用夹具将试样夹好,试样在试验温度下(5.4.2)放置10 min后,以1 mm/min~5 mm/min的加载速度加载进行剪切试验,所加的载荷和相应的剪切位移应做记录,直至最大载荷出现,或隔热材料与铝型材出现2.0 mm的剪切滑移量(此时称剪切失效)。滑移量应直接在试样上测量。

  按公式(1)计算各试样单位长度上所能承受的最大剪切力,再按公式(2)计算试样纵向抗剪特征值。

  T——试样单位长度上所能承受的最大剪切力,单位为牛顿每毫米(N/mm);

  T——10千试样单位长度上所能承受最大剪切力的平均值,单位为牛顿每毫米(N/mm);

  试验夹具应能够有很大效果预防试样由于装夹不当造成的破坏(如在加载初始,型材即发生撕裂等破坏),试验装置示意图参见图2。

  A类隔热型材试样需先通过室温纵向剪切失效(见5.4.3条,隔热材料与铝型材间出现2.0 mm的剪切滑移。)再做横向拉伸试验;B类型材试样不通过室温纵向剪切失效,直接做横向拉伸试验。

  将试样用夹具夹好。试样在设定的试验温度(5.4.2)下放置10 min后,以1 mm/min~5 mm/min的拉伸速度加载做拉伸试验,直至试样抗拉失效(出现型材撕裂或隔热材料断裂或型材与隔热材料脱落等现象),测定其最大载荷。

  按公式(3)计算各试样单位长度上所能承受的最大拉伸力,再按公式(4)计算横向抗拉特征值。

  Q——试样单位长度上所能承受的最大拉伸力,单位为牛顿每毫米(N/mm);

  Q——10个试样单位长度上所能承受最大拉伸力的平均值,单位为牛顿每毫米(N/mm);

  试验夹具应能够有很大效果预防试样在加载时发生旋转或移动,加载作用点应在隔热材料和铝合金型材结合表面外侧,浇注式隔热材料应将浇注面朝上装夹,试验装置示意图参见图3。

  将试样夹好,试样在设定的试验温度(5.4.2)下放置10 min后,以5 mm/min加载速度加载进行抗扭试验,直至最大载荷出现,或试样被扭折、扭裂或扭开。

  A类隔热型材试样需先通过室温纵向剪切失效(见5.4.3条,隔热材料与铝型材间出现2.0 mm的剪切滑移)。可采用5.4.3条的室温纵向剪切试验失效的试样。

  试样在温度80℃±2℃和(10±0.5)N/mm横向拉伸连续载荷作用下经过l 000 h后,测定各试样隔热材料的变形量,计算所有试样的变形量平均值,再按5.4.4对这些试样进行低温、高温的横向拉伸试验。并按公式(3)计算各试样单位长度上所能承受的最大拉伸力,再按公式4)分别计算低温、高温横向抗拉特征值。

  隔热型材试验前,需先将试样存放在室温(固化)168 h后,再将试样按5.4.1条规定进行状态调节。

  试样按图4所示的热循环曲线重复试验,试验的循环次数根据隔热型材的不同用途做出合理的选择(用于住宅进行30次循环;用于商业建筑进行60次循环;用于幕墙建筑进行90次循环)。在室温中平衡调节8h,用刻度值为0.02 mm游标卡尺测量其两端隔热材料的I

  个读数值总和除以4,所得值为变形量,计算这些试样的变形量平均值(可能会产生如图5所示4种变形情况之一)。然后从每个试样中截取长度为100 mm±l mm的剪切试样,按5.4.3做室温纵向剪切试验,并按公式(1)计算各试样单位长度上所能承受的最大剪切力,再按公式(2)计算试样室温纵向抗剪特征值。

  6.1.1 隔热型材应由供方技术监督部门进行检测验证,保证产品质量符合本部分的规定,并填写质量证明书。

  6.1.2 需方可对收到的产品按本部分的规定进行复核检验。复验结果与本标准及订货合同的规定不符时,应以书面形式向供方提出,由供需双方协商解决。属于表面上的质量及尺寸偏差的异议,应在收到产品之日起一个月内提出,属于其他性能的异议,应在收到产品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如需仲裁,仲裁取样应由供需双方一同进行。

  隔热型材应成批提交验收,每批应由同一牌号和状态的铝合金型材与同一种隔热材料通过同一种复合工艺制作成的同一类别、规格和表面解决方法的隔热型材组成。

  每批产品出厂前应对铝合金型材、产品尺寸偏差、产品室温纵向抗剪特征值、产品外观品质进行检验。

  生产厂在复合前取样,需方可在隔热型材产品上直接取样。取样符合GB 5237.2~5237.5—2004或YS/T 459—2003相应产品规定

  每项试验应在每批2根,每根于中部和两端各切取5个试样,并做标识。将试样均分三份(每份至少包括3个中部试样),分别用于低温、室温、高温试验。试样长100mm±1mm,拉伸试验试样的长度允许缩短至18mm

  每批取4根,每根于中部切取1个试样,于两端分别切取2个试样,对试样做标识。将试样均分二份(每份包括2个中部试样),分别用于低温、高温拉伸试验。试样长100mm±1mm

  每批取2根,每根于中部切取1个试样,于两端分别切取2个试样,试样长305mm±1mm

  按GB 5237.2~5237.5—2004或YS/T 459—2003相应产品的检验结果判定原则判定

  从该批产品中另取4根型材,每两根型材为一组,每组按表3取样进行重复试验。如仍有特征值不合格,判该批产品不合格

  变形量不合格时,判该批产品不合格。特征值不合格时,从该批产品中另取双倍数量的型材,均分作两组,每组按表3取样进行重复试验。如仍有特征值不合格,判该批产品不合格

  g) 对扭矩、剪切弹性模量、抗弯截面模量、惯性矩、传热系数等产品性能的要求;

  本附录规定了隔热铝合金建筑型材用隔热材料的质量发展要求、试验方法、取样方法及检验结果的判定。

  A.2.1 隔热材料室温横向拉伸试验、水中浸泡试验、湿热试验、脆性试验和应力开裂试验的结果均应符合表A.1的规定。

  横向抗拉特征值≥24N/mm。与此前的室温横向拉伸试验结果相比,横向抗拉特征值降低量不超过30%

  A.2.2 隔热材料的尺寸、表面上的质量、物理性能及其他力学性能要求由供需双方议定,并在订购合同注明。

  下列各项试验前,试样需在室温(23℃±2℃)、50%±10%湿度的试验室内存放24 h。

  取10个试样进行室温(23℃±2℃)横向拉伸试验,拉伸速度为1 mm/min~5 mm/min。按正文的公式(3)计算试样单位长度上所能承受的最大拉伸力,再按正文公式(4)计算横向抗拉特征值。

  A.3.3.1 将20个试样放入GB/T 6682规定的三级水(温度为23℃±2℃)中1 000 h后取出,进行试样状态调节(A.3.1),从中分取低温、高温横向拉伸试验用试样各l0个。

  A.3.3.2 试样在设定的试验温度(正文5.4.2)下稳定后,以l mm/min~5 mm/min的拉伸速度进产拉伸试验。

  A.3.3.3 按正文的公式(3)计算这些试样单位长度上所能承受的最大拉伸力,再按正文公式(4)分别计算低温、高温横向抗拉特征值,并分别与室温横向拉伸试验(A.3.2)测得的特征值进行比较。

  取10个试样,在湿度大于90%的高温(穿条式产品的隔热材料温度为85℃±5℃;浇注式产品的隔热材料温度为75℃±5℃)环境中放置96 h后,进行试样状态调节(A.3.1),再进行室温(23℃±2℃)横向拉伸试验,拉伸速度为l mm/min~5 mm/min。按正文公式(3)计算这些试样单位长度上所能承受的最大拉伸力,再按正文公式(4)计算横向抗拉特征值,并与室温横向拉伸试验(A.3.1)测得的特征值进行比较。

  取10个试样,放入测试环境腔中,在-10℃±2℃,以200 mm/min 的拉伸速度进行横向拉伸试验。

  按正文的公式(3)计算试样单位长度上所能承受的最大拉伸力,再按正文公式(4)计算抗拉特征值。并与室温横向拉伸试验(A.3.1)测得的特征值进行比较。

  取10个试样,试样长度为100 mm、厚度≥l mm。试样应清洁,无影响测试效果的油脂、水及其他杂质。在每个试样上加工4个直径为3.00 mmm±0.05mm的孔。孔中心线应与试样平面垂直,孔与孔之间及孔与试样长度方向的边缘之间距离应≥15 mm。

  A.3.6.2.1 试验采用钻床及其配套的钻头、绞刀和轴钉;钻孔用钻头直径为2.8 mm;绞刀可将孔径扩孔加工至3.00 mm±0.05 mm;轴钉采用4个直径分别为3.1 mm±0.0l mm 、3.2 mm±0.0l mm、3.3 mm±0.01 mm、3.4 mm±0.01 mm,长度(不包括锥端)为10 mm~50mm,一端锥度为l:5,末端直径为2.5 mm的抛光钢轴钉。

  A.3.6.2.2 试验用化学介质采用供需双方商定的化学溶剂(如洗洁剂、切削液)。

  A.3.6.3.2 采用钻床将4个轴钉的锥端分别压入试样孔中,直至轴钉的工作部位与孔壁的全部长度完全接触(一个轴钉可压入几个试样)。

  A.3.6.3.3 将压入轴钉后的试样,存放在室温(23℃±2℃)、50%±5%湿度试验室内1 h,然后浸泡在装有化学介质的容器中20 h后,取出并且清洗并用吸湿纸或布擦去表面试液,再存放在室温(23℃±2℃)、50%±5%湿度的试验室内3 h。若化学介质具有强的腐蚀性可减少浸入时间。

  A.3.6.3.4 观察(也可用5倍放大镜)试样上出没出现裂纹,并记录所对应轴钉的直径。

  B.1.1.1 聚氨基甲酸乙酯浇注槽典型形状见图B.1,典型尺寸见表B.1。

  B.1.1.2 硬质聚氨酯泡沫塑料浇注槽截面典型形状见图B.2,典型尺寸见表B.2。

  B.1.2.1 浇注槽应保持适宜的宽/深比率,以改善隔热材料在注入槽内时的流动性,便于形成最佳的结构强度。

  B.1.2.2 浇注槽缺口宽度比(槽的面积/缺口宽度的平方)应小于2.5。

  B.1.2.3 断热冷桥的设计应便于注胶及切桥的生产操作,并能够将暴露表而的损伤降至最低。

  B.1.2.4 浇注槽内所有的内角均应设计为倒圆角,以防粘滞性流体在浇注过程中,形成有害性空隙。

  B.2.1 隔热材料的浇注应符合工艺规定要求的浇注量,来保证强度要求。

  B.2.2 为保证最终隔热型材的几何尺寸,浇注后的聚氨基甲酸乙酯隔热型材经过规定时间后(22℃时至少20 min固化),才能去除金属桥;浇注后的硬质聚氨酯泡沫塑料隔热型材经规定的24 h充分固化后,才能去除临时金属桥。

  B.2.4 切除临时金属桥时,应避免发生切口太深、不规则等损坏结构现象(如图B.3所示),也应避免发生未完全切除金属临时桥的情况(如图B.4所示)。

  ——连接处铝合金型材的壁厚tm及隔热材料厚度tb(如图C.l所示)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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