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1铝门窗玻璃应选用国家标准《浮法玻璃》(GB11614)规则的修建级浮法玻璃或以其为原片的各种加工玻璃,也可选用夹丝玻璃、压花玻璃。
3.3.2铝门窗玻璃的种类、色彩和功用,应根据修建物的功用要求选用。玻璃的尺度误差、外观质量及功用应契合下列现行标准的规则:
门窗洞口墙基体上预先设置金属附加外框并进行防水密封处理,待洞口墙面装修湿业悉数完成后,再在附加结构上固定门窗的装置方法。
门窗洞口墙体面层装修湿作业前开端装置门窗,选用衔接件在洞口墙基体上固定门窗框,然后对门窗框与洞口墙体空隙进行密封理的门窗装置方法。
3.2.2 铝门窗主型材壁厚应经核算或实验确认,其中门型材截面首要受力部位最小实测壁厚应不小于2.0mm,窗型材截面首要受力部位最小实测壁厚应不小于1.4mm。
《铝合金修建型材第2部分 阳极氧化、上色型材》(GB/T5237.2)。阳极氧化膜厚度应不低于AA15级的要求。
3.2.1铝门窗用铝合金型材的化学成分、力学功用及尺度精度应契合现行国家标准《铝合金修建型材第1部分 基材》(GB/T5237.1)的规则。型材横截面尺度答应误差可按一般级履行,对有装置联系的尺度,其答应误差应选用高精级或超高精级。
1.0.3本标准中的铝合金门窗(以下简称铝门窗)是指在修建物上的装置高度不大于100m、无特别功用要求(如防火、防爆、防化学腐蚀等)的铝门窗。本标准不适用在修建幕墙上的铝门窗、斜房顶窗和采光天窗等工程。装置高度大于100m的门窗工Baidu Nhomakorabea应采纳对应的办法。
1.0.4铝门窗工程的规划、施工及检验,除应契合本标准外,尚应契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标准的规则。
衔接组合成门窗框根本构架,在其上装置玻璃、辅型材和敞开扉及其它附件的门窗框材;衔接组合成门窗扇根本构架,在其上装置玻璃、辅型材及其它附件的门窗扇挺型材。
门窗结构构件系统中,镶嵌或固定于主型材构件上,起到传力或某各功用效果的附加型材(如玻璃压条、披水条等)。
门窗立面内接受并传递门窗本身重力及水平风荷载等效果力的中横框、中竖框、扇挺等主型材,以及组合门窗拼樘框型材。
门窗主型材横截面中,接受笔直和水平方向荷载效果力的腹板、翼缘或固定其它构件的衔接受力部分等首要部位。
选用结构胶将玻璃与窗框或窗扇构架粘结装置在起,框、扇型材构件不暴露于或部分暴露于室外外表的铝合金玻璃窗。
1.0.1为满意修建工程的需求,使铝合金门窗的功用契合修建功用的要求,确保铝合金门窗工程的质量,针对本省的气候特色和工程建造的实在的状况,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本省范围内的工业与民用修建铝合金门窗工程的规划、施工及检验。其它资料制造的修建门窗可参照本标准。
《铝合金修建型材第3部分 电泳涂漆型材》(GB/T5237.3)。电泳涂漆复合膜厚度应不低于B级≥16μm的要求。
《铝合金修建型材 第4部分粉末喷涂型材》(GB/T5237.4)。粉末喷涂层厚度应契合最小部分厚度≥40μm的要求。
《铝合金修建型材 第5部分 氟碳漆喷涂型材》(GB/T5237.5)。氟碳漆喷涂漆膜厚度应不低于二涂均匀膜厚≥30μm的要求。
在修建外围护结构或构件空腔的室外外表开口结构处进行恰当的遮盖构成雨幕,并对室内外表接缝进行相对有用的密封,以完成空腔内气压与室外风压力的平衡,由此削减或消除雨水经过外部开口的效果力,避免外围护结构或构件产生雨水渗漏的规划原理。
3.1.2铝门窗所用金属资料除不锈钢外,钢材应进行镀锌处理或涂防锈漆等防腐蚀处理,铝合金应进行外表处理。